专家解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编者按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把党中央、国务院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细化为若干具体行动,提出了7个方面20项政策举措,包括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建设多元办学格局、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等,引来社会高度关注。这份被视为“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和施工蓝图”的文件将给职业教育带来什么?困扰职教发展的难点问题能否得到突破?职教改革如何对接国家经济发展、产业升级需求?对此,本报约请多位职业教育领域的专家从不同方面进行了分析、解读。
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助力职教发展
王扬南
国家资历框架也被称为国家资格框架,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项教育质量提升战略。我国政策性文件中首次出现“国家资历框架”这一概念始于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从2019年起,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实施试点工作,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这说明职业教育在建立国家资历框架这一重大制度创新中具有重要地位,相关工作已逐步从理念和研究层面转到研制和落实阶段。
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必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程。根据目前研究,一般认为,国家资历框架是根据知识、技能和能力(素养)的要求,将一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学习成果(教育文凭、职业资格等)进行系统整理、编制、规范和认可而构建的连续性、结构化的资历体系。有学者将其比喻为衡量个人专业经历的标尺,引导社会成员职业成长的阶梯,沟通教育部门和产业部门的桥梁。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对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意义深远:一是有利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学校教育的学习成果表征一般是学历文凭,职业培训一般是各种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但二者之间缺乏融通和衔接,而国家资历框架为之提供了解决方案和路径。二是有利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家资历框架中不同资历等级的通用能力标准通过知识、技能、能力三个核心要素来进行描述,能有效克服“重知识、轻能力”弊端。技能和能力的获得需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育人功能与评价作用,需健全“德技并修、育训结合”的育人机制,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这能有效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三是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通过国家资历框架这一制度与机制创新,转变长期以来“重学历出身、轻职业技能”的传统观念,打通技术技能人才上升成长通道,对于在岗培训和自学提升中获得的技能给予认证认可,具有现实而长远意义。四是有利于推动终身学习型社会建设。国家资历框架沟通教育系统和劳动力市场,促进各类资历互认,从而使学习者根据自身和社会需要在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之间合理流动和晋升,搭建起人才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立交桥”,激励人的终身学习与发展。
建立国家资历框架需顶层设计与地方试点统筹推进。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情况比较复杂,国内各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也不均衡。因此,我国国家资历框架的建设和完善必将是一个复杂、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一方面需要协调多方力量加强顶层设计,形成部门合力;另一方面要发挥行业组织和企业优势,分批分步开发和制定能力标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等是立足中国国情,推进学习成果认证积累转换,探索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的积极探索。与此同时,要在吸收国外成熟经验基础上,立足我国一些地区和部门如广东省、上海市、国家开放大学等已有的本土实践,继续推进和扩大局部试点,为国家资历框架建设积累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资历框架建设要紧跟我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促进国家资历标准的国际互认与对接,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职业技能人才的跨国流动、就业创造条件。
(作者系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
办好职教活动周 树立职教良好形象
刘宝民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落实好《方案》关于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的要求,科学认识活动周对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发挥好活动周的服务功能,有赖于社会各界深化认识、创新实践、协同推进。
深刻认识活动周对树立职业教育形象、引导社会认同的重要价值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很多人仍对职业教育存有偏见。如何树立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让社会各界认可职业教育,让人民群众认同职业教育,是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的一项紧迫任务。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2015年国务院批准每年5月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近几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连续4年举办了职业教育活动周,并积极推动活动周制度化与长效化。各地各有关单位也因地制宜举办了系列宣传展示、职业体验、交流互动等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了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职业教育活动周正逐步成为全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发展、体验职业教育活力、共享职业教育成果的重要窗口。
积极发挥活动周对服务国家战略、展示职业教育成就的诠释功能
当前,产业转型升级、制造强国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推进。预计未来10年内,随着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我国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将继续保持不断增长的态势。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着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建设人才强国任重道远。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落实《方案》,培养一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大国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环境正成为历史的选择。
职业教育活动周将承担新的重要使命,要大力宣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宣传党和国家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尚,宣传职业教育对支撑产业升级、打造制造业强国、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战略的重要贡献,展示职业教育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活动周要高效完成上述使命,必须始终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组织机制,始终创新服务方式。
创新机制,协同合作做好新时代活动周的宣传活动
举办活动周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社会各行业与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各有关举办方要协同配合,群策群力,多方位提高活动周系列活动参与度和吸引力,不断提升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地各单位举办活动周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职业教育的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制订活动周方案,每年动态确立特色鲜明的活动主题,注重可操作性,注重活动效果。
在具体活动组织上,要充分挖掘本地优秀职业院校毕业生、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资源,组织好“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系列活动,认真做好“四开放”“三贴近”“两走进”,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
在宣传方式上,要通过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让人民群众了解和认识职业教育。各地各有关单位可以积极主动创新宣传活动方式,除了利用好传统媒体渠道,还要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努力打造特色鲜明、有持久传播力的职业教育宣传平台和宣传品牌。
(作者系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所长)
用新方略指导职教改革发展新实践
孙善学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职教20条集中了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职教20条的主导思想是深化改革,主要目标是高质量发展,价值导向是强化服务,构成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好职教20条,需要深刻领会其中“新意”,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用新方略指导新实践。
“深化改革”重点是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深化办学体制和职业培训改革,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制度以及决策咨询制度。“高质量发展”重点是按照职业教育类型教育的规律办学,全面落实“三个转变”和2022年职教改革发展的具体指标,加强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保障。“强化服务”重点是服务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服务社会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化社会建设,全面释放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
一是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职教20条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的职业教育实践证明了仅靠教育系统、仅在教育内部发展职业教育不行,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各行各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为此,全社会要加强职教20条宣传,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定和国务院文件上来,扩大职业教育政策影响,释放政策红利,调集教育内部、外部各种有利因素,形成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能。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推动职业教育理论创新,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兴学治教,加快职业教育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从类型教育的定位出发,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形成系统化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的能力,试点“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推行新的教育评价方式和模式。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从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以标准化建设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健全和完善职业教育各专业、各层次人才培养标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三是要充分认识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好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各级政府要放得下、管得住、服务好,职业学校及行业企业等要敢担当、守规矩、有作为,推进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巩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清理成果,加强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准入类证书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化证书开发、评价制度,鼓励发展社会化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支持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巩固和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从而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法规健全、职责明晰、分工有据、合作有序、协同治理、共享发展的职业教育现代治理体系。
(作者系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潘海生 肖鹏程 肖冰 马君 冯孟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经过5—10年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主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
长久以来,社会力量兴办的职业教育,一直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2017年,全国共有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8367所(不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1388所,其中,社会力量举办中职学校3410所(含民办2069所)、高职院校412所(含民办320所),分别约占中、高职学校总数的四成和三成,合计占比39%。与此同时,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我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先后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都为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个人兴办职业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明确“鼓励国有企业继续举办职业院校”“继续发挥国有企业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对与企业主业发展密切相关、产教融合且确需保留的企业办职业院校,可由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资源优化整合,积极探索集中运营、专业化管理”,为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提供了政策保障。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项目体系逐步建立。在政策制定上,近年来教育部制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文件强调“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制定支持政策、购买社会服务时,将企业举办的公办性质高等职业院校与其他公办院校同等对待”;在项目支持上,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中,有行业办学39所、占比19.5%,企业办学9所、占比4.5%,民办性质2所;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项目中,有民办高职院校103所,中央财政投入1.83亿元,民办中职学校65所,中央财政投入1.12亿元。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有力推动了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主体优势,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发展。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有效提升技能需求供给的对接效率,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在每年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服务贡献50强”中,行业企业举办院校数量都占据半壁江山。
但是,从整体看,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还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参与渠道不畅通、制度环境不完善等困境,需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职业教育公益属性的前提下,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的形成。
(潘海生系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肖鹏程系上海教育科学院助理研究员,肖冰系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马君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冯孟系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办好职教要夯实中职教育基础
于志晶 李玉静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基础、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并举、政府办学与社会办学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方式的选择不是盲目的而是自觉的,是长期广泛学习、比较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思想和经验模式,并加以本土化实践探索后作出的选择。
在这一格局中,中等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系统开展职业教育的基础阶段。无论是在理论知识的层级上,还是在技术技能的层级上,中等职业教育都是高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教育的基础,是进行系统职业教育的奠基阶段。二是人的职业生涯发展的关键环节。按照美国生涯发展大师萨珀(Donald E.Super)提出的“职业生涯发展阶段论”,人的职业生涯发展分为成长、探索、建立、维持和衰退5个阶段。其中14—25岁的探索阶段是职业偏好逐渐具体化、特定化并实现职业偏好的时期,而其间对应中等职业教育的15—17岁年龄段,则是最为关键的职业生涯的试探期。三是中等职业教育所面向劳动人群的巨大规模。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目前我国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年左右。按初中及以下、高中、大学三种文化程度对应地将劳动力人口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3个层级,我国劳动力人口的层次结构仍为金字塔型结构,数亿计的初级、中级劳动力人口构成了金字塔的主体,他们恰是中职教育所面对的人群。
事实上,国家在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始终坚持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这一要求是未来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央已经明确阐明的“巩固提高”方针和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急迫任务,也是打好职业教育翻身仗的首要前提。
继续办好中职,要加快转型发展。中职的转型改革,要从现代教育为个体发展提供更多教育选择机会、满足学习者多样发展及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基点出发。第一,在实施形式上,一是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在课程类型、教育服务、教育对象等多方面增强高中阶段教育多样性;二是在入学模式、教学形式、学制等方面增强实施灵活性,切实满足不同背景学习者的需求。第二,在体系发展中,一方面,加强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融通;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的衔接,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多样化升学机会,这也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均等认可的关键一环。第三,在自身发展上,一是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就业导向教育的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基于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升学习者的就业能力,促进有就业意愿的学习者顺利过渡到劳动力市场;二是改革课程体系,把核心素养作为重要课程目标,加强对于高中阶段学生的个性化生涯指导,从根本上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和学生多样选择性。第四,在服务面向上,一是提高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优化专业布局,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社会服务,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二是拓宽服务对象,发挥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渠道的作用,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
(于志晶系吉林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李玉静系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社副总编辑)
《中国教育报》2019年03月20日第4版 版名:新闻·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