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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创新与创业能力建设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7 09:13:5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2016年创新与创业能力建设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通知》(桂人社函〔2016〕378号)要求,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和晋升的必备考核内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都应该参加学习。凡在当年任职或聘用至更高等级或层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完成近5年来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和工勤岗人员除外)未参加当年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申报高一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完成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为做好我院2016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创新与创业能力建设。同时,开放低碳经济、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科目的在线学习与考试。
    二、培训对象
    全院教职工(工勤岗人员除外)。
    三、培训时间
    201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培训方式
    活动沿用无纸化网络培训考试方式进行。培训对象需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培训管理系统(http://guangxi.chinahrt.com),选择相应的培训科目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2次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须重新学习和考试。
公需科目网络培训考试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继续教育档案,每科计9个学时。
    五、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者,自行登陆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gxce.net)在线打印《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也可下载电子证书线下打印。
    六、培训收费
    今年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0771-5870650;各市政策咨询电话可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gxce.net)查询。
    (二)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支持及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业务办理咨询:0771-2817188,2808553,2816543(传真)。
    (三)网络培训考试客户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咨询:400-0666-099。
 
 
 
 
                               学院人事处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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