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池市妇女联合会文件“关于推荐评选河池市三八红旗集体(手)、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关于转发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荐评选河池市
三八红旗集体(手)、城乡妇女岗位建功
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院属各系、各部门:
现将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荐评选河池市三八红旗集体(手)、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系、各单位尽快组织学习文件精神。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河 池 市
妇女联合会文件 |
河妇通〔2015〕5号
关于推荐评选河池市三八红旗集体(手)、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市教育党工委、市卫生党工委、市公安局党委、市国资委党委、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河池学院、市职教中心、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市委党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中国妇女十一大提出的“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的目标要求,通过选树典型,先进带动,更好地引领激励全市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建设幸福河池再建新功,再创新业。市妇联决定在2015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对全市三八红旗集体(手)、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表彰名额及对象
(一)河池市三八红旗手30名。表彰对象为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政治坚定、品德高尚、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勇创一流的在河池工作、学习或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二)河池市三八红旗集体39个。表彰对象为在全市各条战线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
(三)河池市巾帼文明岗32个。表彰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以妇女为主的商户(店)、小组、中心、部门、分支机构等。
(四)河池市巾帼建功标兵40名。表彰对象为积极参加“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个人。
(五)河池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9个。表彰对象为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素质,积极带动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群体;在关注妇女民生、促进妇女发展中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营造妇女发展良好环境的优秀团队。
二、评选条件
(一)河池市三八红旗手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建设幸福新河池作出突出贡献。
(二)河池市三八红旗集体
1.女性应占单位或组织总人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在和谐单位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作出了突出成绩、具有广泛影响。
3.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幸福新河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河池市巾帼文明岗
1.原则上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人数的60%以上。争创岗位及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具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
3.岗组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在本行业(系统)和界别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4.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系统、行业)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5.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四)河池市巾帼建功标兵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在本单位(系统、行业)创造一流业绩,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巾帼风采,工作成绩突出。
(五)河池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1.在组织引领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发展中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推动妇女增收致富成效显著。
2.支持城乡妇女发展,积极协调并争取相关政策和资源,促进妇女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三、评选推荐安排
(一)启动评选工作。各推荐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即刻启动评选推荐工作,运用组织渠道和现代传播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实施步骤,有序组织推进评选表彰工作。
(二)发动群众推荐。各推荐单位要从当地和本单位实际出发,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候选人,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创评活动,把评选作为引导激励妇女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过程,形成“争做先进个人、争创先进集体”的浓厚氛围。
(三)广泛听取意见。在确定候选人过程中,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再在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四)各推荐单位确定候选人。各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优中选优,按照分配名额等额向市妇联推荐河池三八红旗集体(手)和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推荐时要注重向生产一线的女性和集体(班组)倾斜。妇联系统的集体和个人参评比例不得超过30%。
(五)审核确定河池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先进集体)名单。河池市妇联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和界别等要求,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河池市三八红旗集体(手)、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候选人和候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后,报市妇联党组审定后,确定表彰人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于2015年3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河池市三八红旗集体(手)、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初步候选单位(人)名单(填写附件7、附件8)报市妇联办公室,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定,确定正式候选单位(人),各推荐单位收到正式候选单位(人)名单后,4个工作日内将正式候选单位(人)相应材料(纸质版以A4纸打印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市妇联办公室。
为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请各推荐单位在河池市三八红旗集体(手)、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中确定1个(名)重点宣传典型,并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妇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河池市三八红旗集体(手)、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是妇联组织授予妇女(单位)的荣誉。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公平公正、有序推进。
(二)注重创新。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强策划、拓展视野,扩大评选表彰工作对社会各层面女性的覆盖范围,搭建妇女群众参与平台,推动形成不拘一格、百花齐放的评选表彰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将深入宣传先进典型作为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方面,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注重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采用多种新型宣传形式,在本县(市、区)、本系统大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和集体的优秀事迹,在广大妇女中进一步掀起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的热潮。
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 邮政编码:547000
联 系 人:容 蓉
联系电话:2558981,2558982(传真)
电子邮箱:hcsflb@163.com
附件:1.河池市三八红旗集体(手)、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表,
2.河池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河池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4.河池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5.河池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6.河池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7.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汇总表
8.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
河池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2月12日
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网络传输)
附件1
河池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先进集体)和巾帼文明岗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表
名 称 |
三八红旗集体 |
三八红旗手 |
巾帼文明岗 |
巾帼建功标兵 |
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
|
1 |
|
1 |
|
河池市职教中心党委 |
|
|
|
1 |
1 |
河池高中党委 |
|
1 |
|
1 |
|
河池市二高党委 |
|
1 |
1 |
|
|
河池市三高党委 |
|
|
|
|
1 |
河池市卫生学校党支部 |
1 |
|
|
|
|
河池市民族高中党支部 |
|
|
|
|
|
河池市市直机关幼儿园 |
1 |
|
1 |
|
|
合 计 |
2 |
3 |
2 |
3 |
2 |
附件2
河池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市(县、区)
姓 名
单 位
填 表 时 间
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制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民 族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通 讯 地 址 |
|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 |||
主要 获奖 情况 |
| |||||
主要 事迹 |
| |||||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妇联 或 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妇联 审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河池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市(县、区)
单 位
填 表 时 间
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制
单位名称 |
| |||||||
人 数 |
|
女性人数 |
| |||||
负责人姓名 |
|
性 别 |
|
职务 |
| |||
通讯地址 |
|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 |||||
主要 获奖 情况 |
| |||||||
主要 事迹 |
| |||||||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妇联 或 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妇联 审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河池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岗组名称 |
写全称 |
岗长姓名 |
| ||
所在单位名称 |
写全称 |
电 话 |
| ||
邮 箱 |
|
邮 编 |
| ||
地 址 |
写详细通信地址 | ||||
主 要 事 迹 (500字) |
写明: 岗位人数 ,女性人数,女性比例(60%以上),领导班子中女性人数、先进事迹等。 | ||||
主要获奖 情况 |
按照“时间+名称”填写,例: 1.2009年,河池市XX系统先进集体; 2.2010年,全区XX工作先进集体。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妇联 或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河池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写详细单位及职务 | ||||||||||
通讯地址 |
写详细通信地址 |
邮编 |
| ||||||||
主 要 事 迹 (500字) |
| ||||||||||
主要获奖 情况 |
按照“时间+名称”填写,例: 1.2009年,柳州市巾帼建功标兵; 2.2010年,全区模范女警。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妇联 或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6
河池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写全称 |
负责人姓名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写详细通信地址 |
联系电话 |
| |||
主 要 事 迹 (500字) |
| |||||
主要获奖 情况 |
按照“时间+名称”填写,例: 1.2011年,柳城县青年文明号; 2.2012年,柳州市巾帼文明岗。 | |||||
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妇联 或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7
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汇总表
推荐集体 名单 |
单位名称 |
总人数 |
女性 人数 |
曾获主要荣誉 |
推荐单位 |
三八红旗 集体 |
|
|
|
|
|
|
|
|
|
| |
巾帼文明岗 |
|
|
|
|
|
|
|
|
|
| |
巾帼建功 先进集体 |
|
|
|
|
|
|
|
|
|
|
附件8
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
推荐个人 名单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学历 |
政治 面貌 |
单位及职务 |
曾获主要荣誉 |
推荐单位 |
三八红旗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巾帼建功 标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