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寒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5年寒假放假
及下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寒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放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1.各系根据教科处及本系期末考试安排情况,待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各系负责组织本系学生打扫完责任区域卫生并举行散学典礼,1月16日学生开始放假;学生于2015年3月8日(星期日)回校报到注册,3月8日晚开始上晚自习,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学院于2015年1月17日至21日开展培训、学习、教学竞赛等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参加人员等事项另行通知;
3.教师于2015年1月17日前完成改卷、登分等期末工作, 1月22日开始正式放假,3月7日(星期六)回校报到,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4.行政、后勤、教辅人员于2015年1月22日至3月6日放假,3月7日、8日签到上班。
各部门于2015年3月9日上午下班前将本部门未报到人员名单报院办和纪检监察办。
二、假期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抓紧时间,在放假前完成本学期的工作任务。
2.各部门、单位要在2015年1月21日前将本部门、单位的卫生责任区、办公室卫生做好,学院于1月21日下午进行检查。
3.财务处和各系要把学生欠费情况提前通知到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确保开学时交清欠费款项。
4.后勤处牵头做好学生教室、宿舍公物验收,有损坏的,要找到相关责任人,落实赔偿责任。
5.学工处、各系要提前安排好学生的行李安全存放,确保学生财物安全。
6.为了便于管理,学生在放假期间要全部离校,假期期间一律不能住校,学院在放假期间停止学生宿舍的水电供应。学生要按时回校,不得提前回校。
7.学院领导、院长(党委)办、计算机网络中心、法制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做好收文、文件接转、报刊收发和电话接转、校园网站、保卫、供水供电等日常工作。
8.法制保卫处要切实做好假期治安防范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学院重点部位的巡逻和看守,严防公私财产被盗。
9.放假期间,教职工和学生要注意安全,遵纪守法,不参加邪教、吸毒、赌博、淫秽、迷信、偷窃、传销、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若遇重大问题按要求及时上报院长办公室和学院法制保卫处,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法制保卫处值班电话:13367785110、2101110。
院长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