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审议、讨论、修改我院《章程》修改稿的通知
关于认真组织审议、讨论、修改我院《章程》修改稿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院《章程》建设正按计划开展工作,经我院相关部门充分配合,我院《章程》现已完成第四次修改,为进一步拓展《章程》建设的广度、深度,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根据学院领导要求,我院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审议讨论。
现将我院“《章程》修改稿”公布给大家(在内网ftpuse10“章程建设”文件夹中),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深入讨论,形成部门讨论意见,并于2014年12月10前,将本部门讨论、修改意见(纸质、盖部门公章、主要领导签名)报院办李捷同志处。
党办、院办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