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部门推荐、个人自荐“工作实绩突出人员”的通知
关于各部门推荐、个人自荐“工作实绩突出人员”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全院教职工:
为鼓励先进,激发全院教职工为学院发展努力工作,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现要对2014年全院各部门涌现出来的“工作实绩突出”人员进行慰问,现请各部门充分酝酿,于1月28日上午11:00前,将本部门受推荐人员的《2014年各部门工作实绩突出人员推荐表》以部门为单位,盖部门章、主要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院办,逾期不报的,视为无推荐。
请全院教职工踊跃自荐,填写《2014年工作实绩突出人员自荐表》,于1月28日上午11:00前,将《自荐表》交院办。
具体推荐、自荐条件为:
1.在提升学院影响力方面有较大成绩(如技能大赛等);
2.较好完成学院急难险重工作等;
3.校企合作,社会服务取得良好成绩等;
4.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成绩突出等;
注:(《推荐表》、《自荐表》在ftpuse10内网的“2014工作实绩突出人员推荐”文件夹中下载后自行打印)
党办、院办
201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