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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部门推荐、个人自荐“工作实绩突出人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5 12:38:4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各部门推荐、个人自荐“工作实绩突出人员”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全院教职工

为鼓励先进,激发全院教职工为学院发展努力工作,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现要对2014年全院各部门涌现出来的“工作实绩突出人员进行慰问,现请各部门充分酝酿,于128日上午1100前,将本部门受推荐人员的2014年各部门工作实绩突出人员推荐表》以部门为单位,盖部门章、主要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院办,逾期不报的,视为无推荐。

请全院教职工踊跃自荐,填写2014年工作实绩突出人员荐表》128日上午1100前,将《自荐表》交院办。

具体推荐、自荐条件为:

1.在提升学院影响力方面有较大成绩(如技能大赛等);

2.较好完成学院急难险重工作等;

3.校企合作,社会服务取得良好成绩等;

4.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成绩突出等;

注:(《推荐表》、《自荐表》ftpuse10内网的“2014工作实绩突出人员推荐”文件夹下载后自行打印)

党办、院办

2015125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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